尊敬的用戶:
您好!
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《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APP主辦者,應當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》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(國務院令第292號)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,未履行備案手續的,不得從事APP互聯網信息服務。即:未履行備案手續的移動應用程序(APP),接入服務企業將不得為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,分發平臺不得為其提供上架服務。
2024年4月起,未完成APP備案我司將停止接入服務。請依照相關法規要求,盡快完成備案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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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03月08日